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教
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2.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3年5月08日(星期三)
三、評選地點:益民國小(由本校指定地點)
四、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公開陳列樣書:113年4月22日至113年5月08日於3F校史室
4.公開審查:自113年5月08 日(三)下午1時30分起開會進行評選。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定合格,領有執照且未逾期限之教科圖書均可參加評選。
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除非審定本(閩南語、客語,一、
二年級英語、電腦)
(1)一至四年級須提供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五、六年級須通過
九年一貫課綱審定。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版本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
執照方可參加評選。(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2.樣書送達日期:113年4月15日至113年4月3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小前棟3F校史室
六、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1.送達樣書或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繳交審定執照影本至教務處設備組。
2.樣書送達截止日後(4月30日)、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月08日),請各出
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
選參考。
4.只進行教科書樣書陳列,教具請勿陳列。
5.所有陳列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至113年
5月22日(星期三)之間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
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
者,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7.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謝國弘老師 電話04-24834970分機713
8.校址:412臺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48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