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建平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13年04月29日(一)~113年05月15日(三)
四、樣書陳列暨評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評選日期:112年05月15日13:30~16:00。
六、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展,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1.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適用一~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若因教育部審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
(二)樣書送達日期:113年4月26日(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八、評選結果: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臺中市太平區建平國民小學網頁。
九、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為主。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未。
(七)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由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
(八)業務承辦人:教學組長 蕭羽喬
聯絡電話:04-22779532轉710 傳真:04-22758002
地址:41146臺中市太平區精美路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