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約用人員(營養師)1名(第2次公告)(分次招聘)
公告職缺:約用人員
職缺人數:1名
一、應徵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
(一)履歷表及自傳各1份(附最近一年內2吋脫帽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三)營養師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
2.符合資格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體育保健科約用人員(營養師)。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本案採分次招聘第1次至第3次僱用條件應具營養師資格,倘經3次公開招聘未果,將取消營養師資格之限制,第4次起以營養師資格或食品、營養、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背景尤佳。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6.連絡人:倪小姐 04-22289111#54718。
二、僱用資料
1.工作內容:
(一)辦理校園健康飲食教育
(二)辦理午餐最有利標核備
(三)辦理食材登錄平台督導
(四)辦理校園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地點: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
3.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4.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5.核薪方式:
(一)本案人員以報酬薪點280起聘(折合金額3萬6,316元)
(二)倘經第二年考核續聘者,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款核發得以續聘
(三)依相關規定辦理逐年調整薪資事宜
6.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延續型計畫)
三、僱用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食品、營養、衛生相關科系所(尤佳)
3.駕照要求:不拘
4.工作經驗:有與擬任之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5.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