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三)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性質 聘期 備註
國小
課後照顧教師 1 課後照顧服務 113年2月16日至 113年6月28日 1. 備取 2 名 2. 年級:1年級
三、簡章及報名表件
112年 12 月 14 日至 112年 12 月 19 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w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網址:http://www.tc.edu.tw/)下載。
四、服務內容:家庭作業指導為主、閱讀指導、體能活動、團康藝能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依臺中市政府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
2. 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 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 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前項第五款所稱專業課程應符合教育部規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之相關學程。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112年 12月 20 日至 112 年 12 月 22 日,每日 08:30~12:00。(逾時恕不受理)
(二)方式:請親送或委託方式,將報名表件附件一至四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報名時一同繳交,送達本校輔導室。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 補件。
七、報名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輔導室(地址:408 臺中市南屯區忠勇路97 號)。 聯絡電話:04-23896934 轉 740
八、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 書面資料審查:成績佔 50%。
(二)口試:成績佔 50%。
說明:
1.需攜帶簡歷 1 式 3 份。
2. 口試時間為 8 分鐘。
3. 口試內容含:教學原理、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學生輔導與及補救教學知能與技巧。
九、甄選日期:112 年 12 月 2 5 日(星期一) 上午九時起進行口試(時間 8 分鐘)。
十、甄選名額:國小課後服務教師正取 1 名、備取 2 名,依分數高低列冊候用。總分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含備取)。
十一、聘用時間:
(一)自 113 年 2 月 16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8 日止。(依教育部實際規定學生上課日期調整)
(二)上班時間:依放學時間至下午 6:00,配合學生在校作息。
(三)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協助辦理本校各項學生活動。
十二、核薪方式:依相關規定以實際授課節數計薪。
十三、放榜日期、地點:112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15:00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不另行通知)。
十四、錄取後報到時間:112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16:00 前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期
視同放棄。
十五、附則
(一)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經甄選錄取, 須配合學校行政各項事宜。
(二)經甄試錄取之課後照顧服務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 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 四)勞退、勞保、 健保依實際上課天數進行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