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第四次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本案已招考完畢) 一、 代理教師 (實缺):1名 正取:陳O涵。 備取:鐘O伶。 1、錄取人員請填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新進教師審查簡歷表(如附件)。 2、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時間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