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選,於112年10月3日辦理完竣,錄取名單如下: 正取:陳O羽 備取:許O尹(備1)、林O妍(備2) 二、正取人員請於112年10月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4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均為正本),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