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人事室助理員娩假期間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
(一)自112年10月1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遇人事室助理員續請留職停薪或續請其他假別,且服務成績經評定優良者,則續僱請假期間結束前1日止)。
(二)上開僱用原因如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
六、報酬:以約僱四等250薪點(約月薪32,425)計酬,並按月支薪。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待遇、公保、健保、退撫審核及異動作業。
(二)辦理福利事項及維護人事WebHR及相關子系統。
(三)報送填列各項人事調查表。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及聯絡:
(一) 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日 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40642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黏貼本人最近1年內2吋脫帽半身彩色照片1張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含個人工作經歷、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性侵害犯罪防制法查閱同意書及切結書各1份。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3.曾在學校部門服務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聯絡人:曾主任或蔡小姐;聯絡電話:04-24360166*751或752
十、面試時間、地點:資格符合者本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
十一、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ts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逾期未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