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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9-11 ~ 2023-09-30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陳姝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71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9月7日府教學字第1120193427號函暨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稱本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設籍該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 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 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三、申請條件:請詳閱本實施要點。
四、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3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萬元。
五、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寄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袋上註明毛毅先生 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辦。
(一) 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110學年度上、下學期)。
(二) 在學證明。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 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五) 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
六、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影本請加註(蓋)與正本相符章,另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七、申請經核准者,由該縣政府另函通知申請人肄業之學校製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