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普通型前導學校計畫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公告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普通型前導學校計畫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1個月)
二、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三、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教育相關系所尤佳。
(二)具資訊素養,包含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製作、雲端系統等操作使用。
(三)態度積極,具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能配合業務需要出差或加班。
(五)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六)有教育部委辦計畫專案行政助理之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優質化前導學校區域或跨區域分享會。
(二)參加專任助理培力工作坊。
(三)協助辦理聯合大型團體工作坊與專家諮輔。
(四)協助辦理區域或跨區專家諮輔。
(五) 協助辦理雙語計畫、外師專案計畫及雙語推動相關業務。
(六)協助本校執行前導計畫行政業務,負責協助計畫執行、會議記錄、資料整合、經費核銷與聯絡工作。
(七)學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號)
六、月酬標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比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七、公告期間:自112年7月28日(五) 至112年8月3日(四)止
八、公告方式:本校網站(http://www.sshs.tc.edu.tw/ )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九、報名手續: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登載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上,請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不得變更原有內容,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格式列印)。
(二)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並於112年8月3日(四)(含)12:00前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封面註明「應徵教育部前導學校計畫專案行政助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1.報名表(貼妥2吋照片)。2.簡要自述。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6.甄選切結書(如附件)。7.經歷證件、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8.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十、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預定於112年8月3日(四) 17:00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十一、面試時間及地點:112年8月4日(五)8:30起,地點與相關資訊於公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時一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