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東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1學期廚工甄選簡章公告
臺中市新社區東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廚工甄選簡章
一、遴選依據
(一)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
(二)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
二、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不良紀錄,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
(二) 廚師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如有不符規定,不予錄取)。區域醫院、教學醫院或衛生所全身健檢合格者(含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C型肝炎、傷寒等健檢項目)。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 20歲以上,男女均可,唯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具備完整證件〉,能配合學校工作時間者。
(四)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行政事項意願者。
(五) 同意加入勞保,並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六)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三、廚工工作準則
(一) 工作內容
1. 學校午餐食材搬送、烹調工作及廚房內外整潔事宜。
2. 廚工之工作範圍和項目,由營養師或專人分配與臨時指派。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相關工作研習。
(二) 工作時間:
1. 依通知後開始試用上班,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二時三十分(12:00~12:30,休息30分鐘),共計6小時,並需善後處理完成,如有需要加班不得拒絕。
2.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寒、暑假、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扣除);如遇學校補課或活動,需配合上班。
3. 開學前依學校通知進行清潔及機具保養工作。
4. 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每月最低基本工資訂定,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給薪,寒暑假未供餐無勞務之提供者,不予支薪。
(三) 請假規定
1. 請假應事前辦理,否則以曠職論,但急病或突發狀況,應電話聯繫,事後補請假。
2. 職務代理:
(1) 休假或因公研習薪資照給,工作由其餘人員分攤。
(2) 事、病假扣當日薪資。
(3) 請假日數、記點列為學年度年終考核之參考依據。
(四)食材安全衛生管理
1. 蔬果清洗要確實。
2. 鍋爐應依規定程序操作,注意安全。
3. 菜刀、砧板應依使用類別生熟食分開使用,不得混用。
4. 調理食品時不得交談,打噴嚏應掩鼻。
5. 餐具務必清洗乾淨,擺放整齊並自然晾乾。
6. 料理完畢後應隨手將廚房清理乾淨。
7. 垃圾應每日清除,廚餘桶應蓋好且將周圍清洗乾淨。
8. 每日應留存食物檢體乙份,以保鮮盒及密封包妥後置於冰箱冰存,經四十八小時後始得清理。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面試前一天止。
五、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地址:臺中市新社區興社街一段國校巷13號;電話:25811467#712)
六、繳驗表件:
(一) 報名表含切結書1份(如附件一)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三) 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
七、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廚工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八、甄選日期:於112年07月28日9:30開始
(甄選人員請於9:00前完成報到手續)。
九、甄選方式:面試(地點於東興國小會議室)
(甄選評分表如附件二)
(一) 特殊加分:10分
1. 證照經歷(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10分,丙級者3分)。
2. 廚工經歷: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廚工工作者,每滿六個月給1分
(本項加分最高以10分為限)。
(二) 口試:90分(依下列三項指標合併計分)
1. 衛生常識態度等。
2. 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
3. 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三) 倘參加甄選人員分數相同時,依特殊項目之廚工經歷及口試成績先後次序依序排列。
十、錄取公告:
(一) 甄選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另行電話告知。
(二) 錄取者應依通知後到東興國小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 上工日期:
依通知後開始試用上班,期滿表現合格則正式錄取,試用不合格者,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公佈從缺,再重新公告甄選。
十一、附則:
(一)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 錄取者須於試用期滿正式簽約,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表現不佳得經午餐執行小組決議解雇,表現良好次學年得經午餐執行小組決議續約。
(三) 薪資:依勞動部規定之最低基本薪資發給,採時薪制,每年視工作績效,與學校午餐專戶的金額餘額,經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開會討論後,簽請校長核可後,核發年終獎金。最高以1個月為原則,獎金額度依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評核結果酌予加減(每年12月仍再職者,未滿一年者依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核發)。
(四) 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