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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下稱扣點表)及「查核委員紀錄表」(下稱紀錄表),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3-07-12 ~ 2024-01-1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李昀修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228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7月6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668號函辦理。
二、 為避免誤解工程施工查核有連坐扣點情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旨揭扣點表及紀錄表,就法令及契約規定,依實際缺失責任,分別針對工程主辦機關、專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及承攬廠商等開立缺失或進行扣點,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三、 檢附上開號函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