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1次代理(代課)教師考甄選結果暨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1次代理(代課)教師考甄選結果暨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
一、第1次甄選結果:
1. 普通班級任代理教師(實缺)1名: 正取1名:林○馨。備取:無。
2. 自然科任代理教師(實缺)1名:正取1名:吳○諺。備取:無。
3. 自然科任代理教師(外加預估缺)1名:正取1名:詹○宇。備取:無。
4. 英語科任代理教師(外加預估缺)1名:從缺。
5. 美勞科任代理教師(外加預估缺) 1名:從缺。
6. 美勞科任代理教師(留職停薪缺) 1名:從缺。
7. 音樂專長鐘點代課教師1名:從缺。
8. 體育專長鐘點代課教師1名:從缺。
二、本校第1次招考甄選不足額,將續辦第2次招考。
(一)第2次招考甄選類別名額:
1. 英語科任代理教師(外加預估缺)1名
2. 美勞科任代理教師(外加預估缺) 1名
3. 美勞科任代理教師(留職停薪缺) 1名
4. 音樂專長鐘點代課教師1名
5. 體育專長鐘點代課教師1名
(二)第2次招考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報名時間為112年0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四)甄選日期為112年06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
(五)餘請參酌112年6月16日公告簡章說明。
三、 正取人員請於6/28(三)上午8時至本校召開教評會,屆時請攜帶身分證及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報到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無故不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另請錄取人員請於111年7月21日(星期五)前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需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