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結果及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第1次招考甄選結果榜示:
(一)高中部
1.全民國防教育暨公民與社會科(實缺)--正取 林民,備取 施羽。
2.高中部語文科(本土語-閩南語)(實缺)—從缺(無人報考)
(二)國中部
1. 語文科(國語文)(實缺)—正取 蔡妤、林瑾、王純,備取 蔡芳、呂蓉、王梓。
2. 自然科(理化)(實缺)—正取 林瑜,備取 黃宏。
3. 自然科(生物)(實缺)—正取 沈成、劉如,備取 紀儀。
4. 社會科(公民)(實缺)—正取 田璇,備取 王萱。
5. 綜合-家政科(實缺)—正取 張杰,備取 無。
6. 綜合-童軍科(實缺)—從缺(無人報考)
7. 綜合-輔導科(實缺)—正取 林慈,備取 曾嘉。
8. 藝術科(表演藝術)(實缺)—從缺(無人報考)
9. 藝術科(視覺藝術)(實缺)—正取 王云、潘凱,備取 官瑋、吳柔
10.科技科(資訊科技)(實缺)—從缺(未達錄取分數),不辦理第2次招考。
11.體健科(體育)—正取 尤博,備取 孫彤。
二、本次甄選係依各錄取人員之甄選成績予以排序,錄取分數均達80分以上。
三、正取人員:
(一)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二)報到地點: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 1F人事室(需親自辦理報到,不得委託)。
(三)報到攜帶證件正本:詳如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新進教職員應繳證件一覽表;逾期未辦理報到,視同自願棄權,撤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
以候補本次正取人員逾期未辦理報到者,或經甄選榜示後發現有不符本次簡章第五點所列基本條件、資格條件者,或第十四點應撤銷其錄取資格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如獲遞補將由本校另行通知,未通知前請勿來電詢問,未獲遞補之備取人員並得保留其當次候用代理教師資格,候用期限至113年7月31日止。
五、續辦理第2次招考
1.科別及名額:
高中部
語文科(本土語-閩南語)(實缺):1名。
國中部
綜合-童軍科(實缺):1名。
藝術科(表演藝術)(實缺):1名。
2.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報名日期為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
4.報名地點:本校1F人事室。
5.甄試(口試、試教)報到時間: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時前至3樓教務處報到。
6.甄試抽題13:17開始,準備時間13分鐘。抽題地點:本校B棟四樓(306班教室),亦是休息室。
7.甄試(口試、試教)日期: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
8.放榜日期: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8時前。
9.其餘事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