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5月26日府授文秘字第1120143798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文化部來函、「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修正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22891111*26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