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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2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第3階段招生作業注意事項,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4-17 ~ 2023-05-0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紀永祥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20
一、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第二階段招生後仍有剩餘缺額,由各園自行訂定第三階段招生、抽籤時間,招生公告至少五日。
二、各園登記報名與抽籤時間請逕行於公告之第三階段招生簡章註明,另為協助家長於「招生資訊即時揭示系統」(http://kids.tc.edu.tw/)查詢各幼兒園備取候補情形,請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E化作業系統上依規辦理幼生報名登記、報到及放棄作業程序,以維護揭示系統公告缺額數之正確性。
三、第三階段招生抽籤作業應依注意事項第五點所訂招收順序辦理招生,不得依登記時間依序錄取;另第三階段招生作業得開放非設籍本市幼兒、非本國籍幼兒登記報名,惟前開幼生資格之抽籤順序應於設籍本市幼兒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