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徵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預估缺)
公告日期:2023-03-28 ~ 2023-04-07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760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基本資料、工作經驗…等)、簡要自傳(以600字為限)、最高學歷證書各1份,並請於112年4月7日前將報名文件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郵寄或於當日下午5點前親送至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黃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高中職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或退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黃小姐,連絡電話04-22289111#54112。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本職務係擔任本局高中職教育科科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112年4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結束前1日止。
(五)工作內容:高級中等學校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