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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2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實施計畫」,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3-28 ~ 2023-04-30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彭啟洋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46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3月25日藝演字第112000084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豐富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特辦理112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三、本案訂於112年3月27日計畫公告,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27日起至4月30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2年5月12日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四、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
五、報名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六、有關本案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111,電子信箱:joyce@linux.arte.gov.tw。
七、檢附原函、實施計畫等相關資料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