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圖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2年4月27日(四)起至112年5月3日(三)17時止。
三、陳列地點:本校校史室
四、評選方式:
(ㄧ)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
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ㄧ)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十二年國教課程各領域教科書:適用一、二、三、四、五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六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成套、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5.電腦教材:適用四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2年4月26日(三)16: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校史室
(四)非審定本科目(1-2年級英語、1-6年級閩南語、4-6年級電腦),需附報價單。
六、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教育局全球資訊網。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
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
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其它注意事項:
(ㄧ)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商得以提供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
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但請勿進入校園。
(二)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提供樣書單位於112年5月12日前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
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聯絡人員:設備組長 邱睿豐 電話:(04)26314707#711 傳真:(04)26328642
地址:434 臺中市龍井區新庄里中沙路新庄仔巷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