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2年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課程」招生簡章1份,請鼓勵所屬教保及托育服務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2年3月16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120860049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依「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符合下列規定資格者,得參加旨揭訓練:
(一) 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二) 目前服務於委辦縣市之幼兒園或托嬰中心,且具下列各項之一之實際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
1、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幼稚園教師、托兒所教保人員;或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1) 大學以上學歷。
(2) 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 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且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服務於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1) 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2) 任職期間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具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擔任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之代理人員,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且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服務於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之托育人員之服務年資:
(1) 具備下列學歷之一:
甲、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乙、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2) 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三) 說明二(二)服務年資之證明,依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三、上課日期:
(一) 第一期:112年5月27日開訓至112年10月22日前結訓,每週六、日8:10-12:00、13:10-18:00上課(遇國定假期休假)。上課時間可視課程需要調整安排;上課地點:國立中興高級中學教室(540南投縣南投市中學路2號)。
(二) 第二期:112年6月3日開訓至112年10月29日前結訓,每週六、日8:10-12:00、13:10-18:00上課(遇國定假期休假)。上課時間可視課程需要調整安排;上課地點:本校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三) 第三期:112年7月22日開訓至112年12月17日前結訓,每週六、日8:10-12:00、13:10-18:00上課(遇國定假期休假)。上課時間可視課程需要調整安排;上課地點:國立彰師大附工教室(500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工校街1號)。
(四) 第四期:112年7月29日開訓至112年12月31日前結訓,每週六、日8:10-12:00、13:10-18:00上課(遇國定假期休假)。上課時間可視課程需要調整安排;上課地點:本校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止;其餘各項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
五、招生簡章請逕至該校進修推廣部(https://dce.ntcu.edu.tw/)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