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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校辦理本市「111學年度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經費核銷及賸餘款繳回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2-07 ~ 2023-03-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劉冠吟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55
一、依據本局112年2月1日中市教幼字第1120007414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辦理完竣後,如有賸餘款請以教字之「臺中市市庫支出回收書」完成繳回,並將繳款證明影本(核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併同支出明細表、經費執行明細表(核章正本)送局彙辦。支出收回書填具資料說明如下:
(一)非臺銀帳戶:
1.款項所屬年月:112年2月。
2.金額:74,546。
3.付款憑單:A00433。
(二)臺銀帳戶:
1.款項所屬年月:112年2月。
2.金額:415,921。
3.付款憑單:A00434。
(三)支出收回書說明事項:OO國小(幼兒園)繳回111學年度社區教保資源中心賸餘款。
三、本案及相關說明務請轉知貴校(園)主辦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