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2023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請各級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及社會團體踴躍推薦學生參加遴選,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58840B號函辦理。
二、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五、「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六、初審推薦相關資訊如下:
(一)推薦時間:自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二)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一律採取網路(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三)請於報名期限內函報受理機關並副知本局,各教育階段受理學校如下:
1.國中小組:市立光德國民中學(請檢送1式3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41474臺中市烏日區信義街99號。
2.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請檢送1式2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6130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七、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九、檢附「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