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1年11月23日北教大師培字第1110390616號函辦理。 二、徵聘職務: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資格條件及需檢附資料詳如附件。 三、應徵日期:自112年1月2日(週一)起至112年2月3日(週五)寄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逾時恕不受理。 四、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師培處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