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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111年度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乙案,修正本(111)年度流感疫苗公費對象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9-30 ~ 2022-10-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祐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51
一、依據本局111年9月21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82751號函及本局111年9月14日公告(編號:185333)辦理。
二、旨揭修正本(111)年度流感疫苗公費對象為「醫事人員、具有潛在疾病者、孕婦、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惟刪除「產後兩週婦女」,原說明係屬誤植,請各校依前述公費對象辦理造冊(如111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三、非屬公費對象請攜帶附有幼兒園圓戳章之「流感疫苗接種須知暨評估表」至幼兒園所屬行政區之衛生所施打。
四、檢附修正後之「流感疫苗接種須知暨評估表」1份。
五、有關「衛生福利部111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111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常見問答Q&A」以上傳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體育保健科-檔案下載區」,可逕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