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國民小學111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工友人力替代方案) 甄選簡章(第二次公告)
一、依據:
(一)依據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府授教秘字第1110188875號,「各機關學校工友人力替代方案」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1名。
(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能擔任學校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男女均可。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一般行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
4.行政助理之進用以能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5.新增進用之行政助理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6.具園藝水電專長尤佳。
7. 本次晉用之行政助理以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者、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2.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曾有性侵害犯罪事實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自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30分。(中午休息30分鐘)
(二)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行政支援及學校設備之修繕、保養維護。
(二)辦理本校一般性行政業務擬辦事項及文書處理業務。
(三)校園清潔及花草樹木綠美化之維護整理,保管或使用的物品清潔維護:如割草機、各項工具等。
(四)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
(五)修繕—校內各項設備之維修,如水電、門窗、課桌椅、遊戲器材、 各種用具等。
(六)協助災害之預防、搶救與善後處理,電器及消防等設備維護。
(七)各種會議及研習前準備及會後整理:如場地佈置、分發資料、準備茶水、設備用畢歸位、會後會場清理等。
(八)教學及行政業務資料影印、油印及裝訂分發。
(九)定期巡查排水系統:如排水溝、頂樓落水孔。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
每月薪資(含勞、健保)約新台幣25250元。(隨政府基本薪資調整)
七、僱用期間:
(一) 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任職111年10月1日生效日起1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表現優異者,訂立111年度契約,每年一簽,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內辭僱
者終止僱用,但續僱人員,不得超過65歲。
(二) 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三) 僱用期間為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翌年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異者,每年一簽。
八、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
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 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九、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自行下載或自本校網站中下載使用。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星期六、日除外〉(中午12 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休息),於上班時段將報名表及資料交付總
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立北勢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事務陳組長。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南陽路376號;電話:04-26315032轉732)。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請貼妥最近3個月兩吋半身照片)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
2.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間內)。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佔總成績20%】。
(二)面試【佔總成績80%】。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分低於70分不予錄取。
十一、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11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時報到,上午9時10分開始考試。
(二)地點:本校南陽樓1樓多功能教室。(請先到總務處報到)
十二、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11年9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學校公告訊息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出
缺時依序遞補。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
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正本1份。
3.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二週內至警察局申請繳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