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111學年度代理特教巡輔教師甄試第1次招考公告暨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國小
特教巡輔班教師
1名
實缺
【巡輔2校】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或代理原因消失
1.國小特教巡輔班教師,巡輔之學校為大肚區瑞井國小。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之資格詳如下表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可報考第1至10次招考】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報考第2至10次招考】
3.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報考第3至10次招考】
三、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第2次招考
1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1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
1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
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
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招考
1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招考
111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9次招考
1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第10次招考
111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9:30(逾時恕不受理)
備註:
第11次(含)以後招考日期詳後續公告。
四、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五、報名地點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43243臺中市大肚區永順里文昌路二段586號)
聯絡電話:04-26992461#325
六、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請先填妥)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退伍令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退伍令視應考者身分繳交。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另1張黏貼於准考證上)。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無須報名費。
七、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錄取總成績計算以試教及口試成績之原始分數登記後依配分比例(百分比)核算總成績。
(一)口試:佔甄選總成績之50%,口試時間約為10分鐘。(需攜帶簡歷1式3份,以兩頁為限,於甄選當日交予口試委員,口試後1份留存,2份退還。)
(二)試教:佔甄選總成績之50%,試教時間約為10分鐘。
試教範圍:國小課程考生自定,請自選國語或數學領域及試教單元。
八、甄選日期:依招考次別,詳列如下
招考次別
甄選日期、時間
第2次招考
1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10:30-結束
第3次招考
1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30-結束
第4次招考
1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30-結束
第5次招考
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結束
第6次招考
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 10:30-結束
第7次招考
111年8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10:30-結束
第8次招考
111年8月17日(星期三) 上午 10:30-結束
第9次招考
111年8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10:30-結束
第10次招考
111年8月19日(星期五) 上午 10:30-結束
備註:
第11次(含)以後招考日期詳後續公告。
詳細甄選內容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