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4363號函辦理。 二、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一案,業奉總統111年6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3331號令公布,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10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