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中市第5區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第2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107年8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65815B號令修正)
二、組織:成立「111學年度臺中市第五區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語別 甄選名額 聘期 備註
教學支援人員 越南語 1名 111.8.30-112.6.30 備取若干名(依十三點規定辦理)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1年7月7日至111年7月12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dp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取得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之新住民或外籍生,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六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教育部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初階)班或進階班合格證書。
六、報名日期:111年7月7日至111年7月12日,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八、報名地點: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第五橫街1號)。
聯絡電話:(04-25873442#114、115)。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教學支援人員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或居留證、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初階)班或進階班合格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
補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書面審查:(通過後進入口試)。
(二)口試:成績佔100%(時間10分鐘,請自行備妥簡歷資料3份)。
(三)甄選成績四捨五入算至小數點第1位後依高低順序錄取,則以抽籤決定之。
十一、甄選日期:1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逾時恕不受理)
(請於上午9時30分前報到先至教務處報到)
十二、甄選地點: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
十三、錄取及放榜:
(一)錄取:甄選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並經主聘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依其語言別遞補,另考量後續開班需求,亦得由備取人員依序依其語言別聘任並補足,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減少錄取名額。
(二)放榜:1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
各次招考公告錄取人員姓名於本校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三)成績複查:1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12時
本人憑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複查結果該科錄取人員有變動時,公告於本校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並電話通知相關應考人員。
十四、報到:錄取人員111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 教務處辦理報到,並依甄選主辦學校指定時間內前往主聘學校報到。
十五、附則
(一)經錄取人員應依上述第十四點所示報到時間至本校報到,未報到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經各主聘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錄取人員之聘書應於各校規定之期限內繳回「應聘書」,未依規定期限應聘者,視同棄權。
(三)教學支援人員經甄選錄取,須配合學校行政需求與安排,其甄選錄取資格
亦適用於本市其他分區之排課需求。
(四)經甄試錄取之教學支援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五)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六條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六)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十六、申訴專線 04-(25873442#114、115)
十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八、本甄選簡章經本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九、如遇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經臺中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