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醫事人員職務請(遷)調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已於本(111)年6月22日(星期三)辦理完竣,其分發結果詳如附件。 三、本局將另案辦理發派事宜,屆時請於生效日起1個月內至新任學校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