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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1學年度本市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事宜
公告日期:2022-06-16 ~ 2022-08-31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李于梅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226
一、本局訂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市府陽明大樓4樓4-2會議室辦理111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作業(已具分發資格者)。
二、本局依各校所提師資需求分發公費生,倘學校師資需求有2名以上公費生可供分發,則由公費生依其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爰依下列說明辦理分發:
(一) 外埔區鐵山國小及清水區大楊國小(普通教師-全英語教學):楊○瑜及王○華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二) 后里區泰安國小、新社區中和國小及霧峰區光正國小(普通教師):鍾○雯、林○穗及賴○忻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三) 太平區黃竹國小及外埔區鐵山國小(數學及資訊教師):吳○宏及呂○亞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四) 清水區吳厝國小、大甲區德化國小及大甲區文武國小(資訊教師):王○淯、李○賢、許○瑜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五)太平區黃竹國小及外埔區水美國小(英語教師):陳○蓁及陳○筑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六)新社區大林國小(音樂教師-雙語教學):洪○瑄。
(七)新社區中和國小(音樂教師):魏○丞。
(八)大甲區德化國小(自然教師):劉○德。
(九)大甲區西歧國小(數學教師):謝○勳。
(十)新社區福民國小(體育教師):江○旻。
三、因應防疫需求、降低群聚人數,如需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之公費生請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9時50分至本市府陽明大樓4-2會議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報到,10時辦理111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其餘公費生則請直接到分發學校報到。
四、如公費生因特殊事項無法親自前來分發,由委託人持委託書(如附件)及相關資料參與分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