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9936號函及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各就學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各就學區之劃定範圍規劃,均與111學年度相同。 三、檢附112學年度各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