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進用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簡章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進用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簡章
一、依據:
    1.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2.臺中市政府111年4月28日府授教秘字第1110108194號函。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以上,具一般行政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
          之工作者為限。 
        2.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並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工作時間:
    (一)3位警衛輪值,白天班2人、晚上班維持1人,學校會依實際需要調整輪值時間,每日
        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為40小時。。 
    (二)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日,一日為休息日。
四、工作內容:
   (一) 巡視校區,維護學校之安全並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二) 值勤時間內接聽電話,填寫值勤工作日誌及郵件代收與登錄、保管、遞送。
   (三) 統一保管學校鑰匙,並於每日按時上鎖、開啟。
  (四) 人員車輛門禁管理(隨時關閉大門、注意人員出入、管制陌生不明人物、外客登記、來賓
       長官通知)。
   (五) 維持校門口交通暢通、協助上學、放學交通安全,放學後巡視校園大樓,檢查門窗關鎖並
        關閉樓梯之鐵門。
(六) 日夜定時、定點巡邏,發生警報時,應於第一時間內至學校協助巡視、查看,若有重要案
     件或災害發生,應即通報有關人員。
 (七) 警衛室內外整潔打掃及寒暑假警衛室前內庭打掃,協助校園綠美化工作。
 (八) 其他相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
    每月薪資依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薪資經費標準按月給薪(26225元),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
    如有延長工作時間、或其他福利及待遇悉依「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
    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六、約僱期間
    (一)契約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倘工作表現優良情形者得於112年
 續聘。
    (二)新雇用人員自契約起始日起三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間之表現,經本校考核認為不
        符需求者,得予解雇。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約僱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
        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
        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
        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
        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契約期間,僱用人員疑似涉有違反校園性別平等規定時,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校方審
        議通過後得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服務學校得予以解聘。
   (九)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進用身心障
        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八、報名:
(一)	領取簡章及報名表: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至本校網頁https://www3.dses.tc.edu.tw)校務公佈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或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文件佈告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	報名時間:
111年5月16日(一)~5月23日(一)8:30-16:00,開放現場報名,逾時不候。 
    (三)報名地點: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電話:04-24716609分機732)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現場親自報名,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後當場發還(請自備證
                  件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最近六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上)。
       2.國民身分證(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專業證照、經歷證件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切結書。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報名費:免費。
九、甄選方式:
     面試-履歷、經歷(工作經驗)、應答禮儀與態度、值勤概念與應變能力、配合行政能力及工作
          意願。
 十、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時間:111年5月24日(二)下午2時至2時20分報到,下午2時30分開始面試
     (二)甄選地點:本校家長會辦公室。
十一、甄選名額:考試分數達錄取標準70分以上,正取1名,備取2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十二、錄取聘用:
1.	錄取公告:甄選成績於111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本校網站。
2.	報到:錄取者應於民國1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到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
       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應於正式上班前繳交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之健康檢查表,逾時未繳交,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
       補。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條規定檢查項目應含: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
        責。
   (二)本簡章相關規定事項視同合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及本校網站首頁。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
        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行政助理(守衛)甄選報名表
    編號(由本校填寫):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證
統一編號		 請黏貼證件照片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 男  □ 女	
		婚姻	□ 已婚  □ 未婚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通訊地址	
E-MAIL	
現職單位		職稱	
最高學歷	
經歷	服務單位	職稱	服務期間	離職原因
				
				
				
專業證照	證照名稱	取得年月
		
		
殘障類別	                    障礙	殘障等級	□輕度 □中度 □重度
※以上資料如虛報不實,願自行負責。
                          報名者簽名:           
學校檢核證件欄	□履歷表	
	□身分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最高學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	□輕度 □中度 □重度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切結書	
	□同意書	
	□檢核結果	□ 合格  □ 不合格
	檢核人簽章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行政助理(守衛)甄選 履歷表
姓      名		性別		年    齡		照片粘貼處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E-mail	
工  作 經 歷	機關或公司行號	職稱	任職起迄期間
	1			
	2			
	3			
	4			
專長
	1.
	2.
	3.
個  人
簡   歷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繳交文件
1、身分證影本(請黏貼)
正面	反面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黏貼處。
正面	反面
以下請依序附於後裝訂(A4格式)
3、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女性免附;填 0)。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資格證明影本共 	件。
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 0)。
6、其他專長證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 0)。
7、學歷與服務經歷至少擇一提供。 
切	結	書(一)
立切結書人	報名應徵111年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甄選行政助理,如服務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用資格,由學校依規定予以解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九、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此	致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公)
(私)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二)
本人 	確知悉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之情事:支(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 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
□(確實詳閱後請打勾) 本人已詳閱上述規定文字,並切結無相關事實,若有旨揭依法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事由,願依法負起相關 責任,不得向學校要求賠償。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公)
(私)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三)
立切結書人         參加111年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甄選行政助理,茲聲明本人非屬甄選進用時之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若有違反,或有不實情事者,願負法律及契約責任,特立具結書為證。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公)
(私)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為應徵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行政助理(守衛)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