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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辦理各項學前教育補助第2梯次送審作業」之注意事項及送件審查地點調整案,詳如說明,請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2-05-09 ~ 2022-07-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王美茹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185
一、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作業送審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110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申辦研習手冊」。
二、第2梯次送審原定於5月24日至5月26日假「臺中市立南屯幼兒園」受理審查,因近日疫情嚴峻,考量幼兒園幼生尚未施打疫苗,故地點變更至「陽明大樓1樓-食物銀行前場地」,送件請依指定日期及行政區送件,收件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三、請各校(園)事先下載並填妥公私立幼兒園繳件證明單(如附件),並於上方填寫「手機號碼」,以便審查中發現錯誤可即時聯絡處理。通過者,將不另行通知。
四、本梯次因調整送審地點,請各校(園)【務必】「先行檢視資料是否缺漏或缺章」,當天恕無法提供任何空白表件、列印資料及電腦系統操作等服務,敬請見諒。
五、市立幼兒園檢送領據時,請統一將領據貼於A4紙張,避免遺失(如領據為A4大小則免)。
六、請各校(園)依審查作業時間核予送審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幼生申請補助相關佐證文件將於審畢後將交還各校(園),請妥善保存備查。
八、另請送審承辦人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