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小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年5月4日至111年5月18日。
三、評選日期:111年5月18日(週三)下午1:30。
四、樣書陳列及評選地點:本校C棟2F會議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
(1) 一至四年級:
A.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
B. 送選科目各學年需含上、下學期教科書及習作。
C. 送選教科書均需取得教育部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
程不及者,至遲應於本校評選前取得。
(2) 五至六年級:
A. 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B. 送選科目各學年需含上、下學期教科書及習作 。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之上、下學期用書。
(4) 英語教材:
A. 適用一至六年級之教材。
B. 一、二年級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實施英語教學政策辦理。
C. 三至六年級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5)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1年5月4日(週三)中午12: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東勢國小C棟2F會議室。
七、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評選期間(111/5/4至111/5/18),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樣書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25日(三)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劉瑞強
聯絡電話:(04)25873442分機110 傳真號碼:(04)25885225
地址:423臺中市東勢區廣興里第五橫街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