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評選日期:111年5月9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18日(星期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至美樓1F教師研究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111年5月9日至5月18日公開陳列,由老師審查,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4:00前開會決定評選結果。
(二)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計畫和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則待所有評選科目之樣書送達後,再擇期進行評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和二年級英語課本。
(二)樣書送達日期: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四)樣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一週內,先給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再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和教材,請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4: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出現相關足以影響評選結果之事項,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異議。
七、業務承辦人:教務處 教學組長 詹凱琪老師
八、電話:04-25223351#711 傳真:04-25200674 地址:臺中市神岡區豐洲路482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