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屯區泰安國小111學年度教科圖書選用公告
一、 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 樣書陳列日期:111年4月20日~111年5月11日。
三、 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三)13:30起。
四、 評選地點:本校育才堂。
五、 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評選作業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 樣書提供: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編輯之教科圖書:適用一至四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
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
送達後擇期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五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
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三至六年級電腦之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二)樣書送達時間:111年4月19日(二)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泰安國小教務處設備組(請註明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設備
組,並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出版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
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18(三)16:00前洽設
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業務承辦人:註冊設備組邱立國;聯絡方式:電話:(04)27017045*710;傳真:(04)
27010817;地址:40760 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3 68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