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樹義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區樹義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
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日期:111年5月4日(星期三)
三、樣書陳列時間: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一)(16:00)止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及各領域教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於本市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之。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
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到四年級: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之所有科目,適用111學年度一至四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適用五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取得審定執
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樣書送達日期:1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班前。
3.樣書送達地點:學年主任教室或教務處。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
明。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資料請依年級、科目、教
具名稱、使用說明等項目分別提供。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陳雅儀老師
聯絡電話:04-22657298分機712 傳真:04-22657483 地址:402 臺中市南區福田路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