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國安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1.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頒「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
2.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32632號函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號令修正發布。
二、評選原則:採靜態選書,不辦理「公開或學年領域說明會」。(就教科書內容審慎進行評選,不將教具、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
三、評選人員:
(一)級任老師:
1、110學年度一、三、五年級級任老師,評選111學年度二、四、六年級之使用教科書。
2、110學年度二、四、六年級級任老師,評選111學年度一、三、五年級之使用教科書。
(二)科任老師:
1、科任老師依110學年度任教之年級、科目,評選111學年度之年級、科目所使用的教科書。
2、英語、客語、閩南語、電腦、自然與科技、藝術與人文、社會教科圖書由專任科任教師進行評選。
四、評選流程:分「年段」選書、「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進行確認等二階段。
(一)「年段選書會議」:採靜態選書,就教科書內容審慎進行評選,不將教具、
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
1、選書時間:111年5月11日下午1點30分,請老師準時依年段及任課科目至選書地點參加選書會議。【若5/11無法完成評選,最慢請於5/13完成】
2、選書會議地點:低年段-208教室;中年段-404教室;高年段-606教室;
英語-多功能教室(東5-4);閩南語-科任辦公室;藝文-音樂教室;自然與科技-自然教室(北4-1);社會-多功能教室(東5-2) ;客語-語文教室;電腦-電腦教室(一)。(各版本樣書、評選表格、會議記錄及相關資料放在選書地點)。
3、科任老師選完書後,請將評分表送交該年段學年主任,並將評分結果列入選書會議記錄中。
4、 繳交會議紀錄及評分表(5/13下班之前)。
(二)召開「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確認本校教科書使用版本(5/18星期三8:00)。
五、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9~5/13),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6月30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修正時亦同。
九、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劉香芬
電話:04-24621681#713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國祥街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