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 100 年 3 月 7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00003706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 年 5 月 4 日~5 月 11 日
三、評選日期:11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
(1)審定本: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訂本:
英語教材:適用一二年級。
閩南(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樣書送達日期:111 年 5 月 2 日(一)16:00 前。
3.樣書送達地點:永安國民小學教務處設備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5.樣書與 CD 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二週內,先給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再擇期公告於教育局暨本校網站。
八、其它注意事項:
1.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1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6:00 前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
4.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林淑美
電話:(04)24624470 轉 711
傳真:(04)24621809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 13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