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辦法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三)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修正第1點、第3點、第5點、第8點、第9點之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三)
三、評選地點:三和國小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3.評選結果將於教網公告之。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課程所有領域﹝備齊各年級上、下冊﹞
(2)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各年級上、下冊】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樣書送達日期:111年4月13日(三)12: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6月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6.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林姵瑩
7.聯絡電話:25664494轉713 傳真:25686964
地址:428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里春亭二街1號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