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新高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臺中市太平區新高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辦法。
二、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主任教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111年5月2日至5月11日公開陳列,由老師審查,111年5月11日(星期三)進行評選,1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4:00前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開會決定評選結果。
(二)依本校「臺中市太平區新高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辦法」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則待所有評選科目之樣書送達後,再擇期進行評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和二年級英語。
(二)樣書送達日期:1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四)樣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後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本校校網。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校評選樣書需求如前述五(一)說明,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推銷。
(二)經評選採用者,本校將聯繫相關出版人員或代理書商提供獲選之樣書,以留本校備查,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三)未獲入選之樣書和教材,請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4: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四)聯絡洽詢:業務承辦人:資訊組長 徐曉彤。電話:(04)3981688#812 。
(五)學校位置:臺中市太平區立功路68號,傳真:(04)23982199。
(六)其他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