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年05月05日~111年05月18日。
三、評選日期:111年05月18日(三)13:30~15:00。
四、評選地點:大翰鵬舉樓五樓視聽教室外陽台區。
五、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評選作業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三) 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審查會議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
六、樣書提供: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編輯之教科圖書:適用一至四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
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五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本土語教材(閩南語、客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時間:111年05月04日(三)16:00前。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三)樣書送達地點:大鵬國小教務處設備組(請註明評選樣書),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設備組,並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出版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05月25日(三)16:00前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設備組張芬玲老師;聯絡方式:電話:(04)22914655*710;傳真:(04)22962415;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中平路268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