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四張犁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四張犁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
一、 依據:
臺中市政府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準備工作:
(一)樣書陳列日期:111年4月27日(三)~111年5月11日(三) 。
(二) 樣書陳列地點:本校北棟1樓視聽教室。
(三)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科目(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二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2、樣書送達日期與地點:111年4月26日(週一) 16:00前;本校北棟1樓視聽教室
三、教科書選用評選:
(一)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三) 14:00,兩階段評選。
(二) 評選地點:本校北棟1樓視聽教室。
(三)評選方式:
1、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成立各科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進行評選,評選之後由教務處設備組彙整提送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最後簽請校長核定之。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四、評選結果:將於111/5/13 (五) 前於中市教網及本校設備組網站公告。四年級若來不及,則另擇期公告。
五、其它注意事項:
1、 在陳列及評選期間,禁止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進入本校各班教室;並列為教科書評鑑指標參考。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4、 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5、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
6、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賴坤佐老師。
8、 聯絡方式:電話:(04)24227046轉711;傳真:(04)24228011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