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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0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乙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2-24 ~ 2022-03-01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張明佑
公告類別:比賽資訊
點閱數:1124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暨本局111年1月20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006178號函(諒達)辦理。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QtU5iyetjgBxWRy9,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結),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日(星期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報名表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於111年3月1日(星期二)前寄至「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412038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信封請註明「辯論比賽報名表」。
(三)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須於111年3月9日 (星期三 )中午12:00前送達光正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以書面報名表為主。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蔡佩勤主任(04-24911599轉301)。
三、領隊研習會議時間: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
四、比賽時間及地點:111年4月16日(星期六)、111年4月17日( 星期日)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
五、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請所有參與人員配合本局訂定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護措施,於賽前填妥參賽人員防疫實聯紀錄表,於報到時繳交表單(詳見實施計畫附件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