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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民監督公共工程110年度執行績效統計」資料乙份,請各機關加強所屬各工程督工通報辦理情形,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2-21 ~ 2022-08-2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07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2月15日工程管字第1110300118號函辦理。
二、 經查旨揭工程會統計資料,本府110年度被通報比例較高,請各機關於規劃設計階段即考量因應,並於施工期間加強交維、品管及安衛環保等項目,落實工程品質管理、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俾減少民眾通報缺失之情形。
三、 配合工程會統計地方政府1999工程案件之通報及處理情形,本府將持續函請各機關提供彙整資料,屆時請各機關配合。
四、 本府全民督工辦理時效係以5個工作天內改善完成為原則,其中涉及職安交維相關缺失應立請改善。另標案管理系統內之工地相關人員聯絡電話煩請務必填列確實,以利緊急狀況時,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得以逕向施工廠商聯繫通知改善。
五、 各機關辦理督工案件查處時,仍請務必留意保密措施,並應由主辦機關人員與民眾聯繫接洽,勿使民眾個人資料外洩,且答復說明及提供缺失改善照片等亦請勿涉個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