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科:正取—宋0容 備取—無 二、請正取人員於111年1月28日(五)8:20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並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