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1年1月26日中市文藝字第11100019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甄選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陳小姐(02-22534417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