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臺中市愛之光教育基金會111年1月20日愛之光基字第11100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111年3月12日、4月9日、5月14日、6月11日。 (二)活動時間:週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其他內容請參閱附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臺中市愛之光教育基金會04-2380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