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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0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計畫乙份,鼓勵對本土語言教學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參與,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11-03 ~ 2021-12-21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王健宇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2606
一、依據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為充實本市本土語文課程師資、提升本市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
三、認證方式:
(一)第一階段(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
2.地點:臺中市南區國光國小(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
3.對象:持有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書者、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書者及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書者。
4.方式:請檢附相關文件(詳見計畫書)於指定時間內至國光國小報名。
5.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填寫報名表內容及備齊相關證件,並於報名時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前揭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等,經本市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第二階段專業培訓課程,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二)第二階段(培訓):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之非現職教師人員,須參加本局於110年1月17日(星期一)起至1月21日(星期五)止於南區國光國小辦理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請假累計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後續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培訓模式及辦理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