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0年10月12日府授民戶字第11002620352號函辦理。 二、本府檢送本市大里區轄內東湖里新闢道路(東湖路至東南路)命名為公園街公告及道路簡圖各1份,並公告於本府及民政局網站,相關戶政事務所應發布公告張貼區里,並於戶政事務所網站公告周知。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