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第三次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第三次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10學年度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代理(課)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 1 共聘實缺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或代理原因消失。(本校起聘日以實際甄選報到通過教評會審查為準聘期至111年7月7日) 1.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共聘),共聘學校為大肚區大忠國小。
2.備取若干名。
本案專任共聘代理教師一週應3天於主聘學校服務,2天於從聘學校服務。
主聘學校: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臺中市大肚區永順里文昌路二段586號)
合聘學校:大肚區大忠國民小學(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854巷24號)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0年10月8日至110年11月14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y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證書在有效期限內)。
第2次招考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
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上述專任輔導教師「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2、報考專任輔導教師,應檢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正本於複試報名時接受資格審查。修習學分名稱與上述有所歧異者,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
六、報名日期:
(一)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各次招考含第10次招考暨後續各次招考,如前次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則續辦下一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各次招考如前次已足額錄取,不辦理下一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二)上述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y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News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9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10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備註: 第11次(含)以後招考日期詳後續公告。
七、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八、報名地點: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大肚區永順里文昌路二段586號 )。
聯絡電話:人事室04-26992461#325輔導室04-26992461#315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輔導工作實作:應試時間10分鐘,占總成績50%
實務演練,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情境演練,【演練主題:人際關係輔導活動課程】,自行決定演練情境。
(二)口試:口試時間5~8s分鐘,成績占50%。(需攜帶簡歷1式3份,以兩頁為限,於甄選當日交予口試委員,口試後1份留存,2份退還)
十一、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1月3日(星期三) 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1月5日(星期五) 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9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10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